徵才機關 | 運動部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9職等 |
職稱 | 科長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10-16~2025-10-23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碩士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9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備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且最近3年考績均考列甲等。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或陞任之情事。 (四)語文能力:具備英語或其他國家語言能力中高級以上且檢附證明。 (五)曾駐外或辦理國際交流相關業務者尤佳。 (六)身心障礙者將優予考量。 |
工作項目 | (一)督導運動外交事務推動、國際運動賽會及會議之規劃、申辦、執行及輔導、外國及大陸地區運動專業人員來臺交流審核及兩岸運動交流規範之教育宣導等業務。 (二)審核文稿及協調聯繫有關事項。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朱崙街20號12樓(運動部國際事務司) |
聯絡E-Mail | veronica@sports.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自傳不得空白,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並請同意授權本部得直接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初審合格者,本部將擇優通知,資格未符者不另通知。 (三)本職缺視面試成績錄取正取1人、候補2人,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並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性質相近之職缺,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五)如有其他疑問,請洽運動部國際事務司陳小姐,電話:02-87711994,電子郵件信箱wei0817@sports.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