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楊梅區瑞塘國民小學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警衛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5-05-05~2025-05-13 |
資格條件 | (一)基本資格: 1. 性別:男女不拘。(男性須役畢) 2. 年齡:不拘。 3. 學歷:國小以上畢業。 4. 經歷:無經驗可,具警衛工作經驗者尤佳。 5. 儀容端正、言詞清晰、態度和藹,具有執行校園警衛工作及簡易文書書寫能力。 6. 需具身心障礙手冊。(程度及類別應以能勝任警衛工作為原則) 7. 需能配合輪班與夜間值(備)勤、與人應對能力無礙、體能與行動能力需堪巡邏與搬運工作。 8. 若無資格符合者得從缺。 (二)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參與甄試,若經甄試錄取後發現下列情事者,取消錄用資格: 1. 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者。 2. 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 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4. 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5. 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6. 有妨害風化或犯罪前科者。 7. 有吸毒、酗酒、賭博等不良嗜好者。 8. 有其他行為(含性侵害犯罪加害人)不良紀錄者。 |
工作項目 | (一)駐校警衛之進用係依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核定之工作者,符合其第1項第2款所稱監視性工作,係指於一定場所以監視為主之工作(因此適用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規定並排除勞動基準法第三十、三十二、三十六、三十七及四十九條之規定限制)。 (二)接受校方之指揮監督,並服從校方工作規則與紀律,從事下列工作: 1. 本校校園門禁安全管理(依據本校警衛門禁安全管理要點執行勤務)。 2. 校園安全定點定時巡視。 3. 學童上下學時交通指揮協助。 4. 校門之清潔維護、草木植栽養護。 5. 蒞校賓客之登記及通報事宜。 6. 校園停車指揮事宜。 7. 校園開放及場地租借之時間管理及場地整理交待。 8. 遇偶、突發及災害(含颱風、洪水)等事件時,先進行緊急處理,再通報有關單位人員。 9. 查察門窗、燈火及水電等例行工作。 10. 收受信件,假日接聽電話,並做紀錄。 11. 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瑞塘國民小學(桃園市楊梅區瑞溪路二段100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事務組吳組長,聯絡電話:03-4316360#5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