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農業部漁業署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5-01~2025-05-30 |
資格條件 |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特種考試三等考試或薦任升官等考試(含升官等訓練)及格,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人員。 3.最近3年考績至少2年甲等以上。 4.具英語聽說讀寫能力、熟悉Microsoft office文書處理(Word、Excel、Power Point等)及網際網路操作,做事認真負責,具表達及溝通協調能力,且有服務熱忱者尤佳。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且非屬限制轉調任之公務人員(於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 |
工作項目 | 1.遠洋漁業船隊作業之輔導及管理、區域性漁業管理組織參與等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農業部漁業署(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8樓) |
聯絡E-Mail | liwen0224@ms1.f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說明如下: 1.報名請先至本署官網首頁(https://www.fa.gov.tw/index.php)/訊息公告/就業資訊下載「應徵人員基本資料表」,填寫後請E-mail至liwen0224@ms1.fa.gov.tw(請勿轉成PDF檔或將須上傳至應徵系統之資料寄送到該信箱,主旨並請註明:應徵農業部漁業署遠洋漁業組科員職務,未提供可編輯之基本資料表者視同資料不齊不受理報名)。 2.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應徵者,請於114年5月30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將下列資料依序彙整成PDF檔上傳至應徵系統中:(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或公證機構認證之中譯本)、(3)現職銓敘部審定函、(4)應徵本署職務切結書(請上本署官網首頁/訊息公告/就業資訊下載)、(5)各項證書影本(如採購證照、英檢等,如無免附)【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 3.上傳至應徵系統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經查明屬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有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4.經審查符合應徵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必要時得舉行測驗),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核定之翌日起5個月,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若甄試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資格不合或通知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5.如在原任機關尚有服務義務者,請勿報名。 6.本職缺單位:遠洋漁業組,業務科聯絡人:賴小姐,聯絡電話:(02)2383-5873。 7.人事室聯絡人:賴小姐,聯絡電話:(02)2383-56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