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技術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5-05-06~2025-05-16 |
資格條件 | 一、具下列資格條件: (一)應具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畢業,得有學士學位證書者;或具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專科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如為高級中等學校畢業,需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等。 (二)學歷應為電機、電子或工程相關科系。 (三)有水、電、空調技術士證照者及熟悉文書處理軟體尤佳。 (四)應具中華民國國籍者且無外國國籍者(出生地若為外國,請附無外國國籍證明)。 (四)具有相關工作經驗足資證明者尤佳 (五)鼓勵具「身心障礙」或「原住民族」身分者參與甄選。 二、無下列情事者: (一)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二)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三)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四)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五)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六)大陸來臺人士未在臺設有戶籍滿10年。 (七)本館館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
工作項目 | (一)本館建設電力、空調、電訊、儀器等設備操作、維修工作。 (二)本館電梯、消防設備維修保養檢查、協助各項年度定檢執行與機關申報。 (三)辦理本館小額採購履約業務、採購招標及協辦本館工程採購、修繕等相關業務 (四)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臺中市北區館前路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 (一)請於114年5月16日前將報名文件以掛號郵寄或親送展示組承辦人白煜華收(以郵戳為憑),信封左下角註明(報名應徵代號及職稱:D2504;約僱技術員),郵寄地址:臺中市北區館前路1號,郵遞區號:404023。 (二) 報名時應檢附下列證件: 1.繳交報名表一份。(如附表一) 2.國內外專科(含)以上學歷證件影本(凡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應附中文翻譯及國外學歷查驗證明,始得應徵);如為高中學歷,請另附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近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工作經驗2年以上佐證資料。 3.應徵者自傳。 4.與資格條件相關技術證照、語文證照影本及服務證明等可資證明之文件。 以上1至4文件需備齊,否則視為不合格件。 二、報名者所檢附相關證照如經查明為偽造者,將取消報名或錄取資格,並負相關法律責任。 三、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複試(於本館網站公告,網址:http://www.nmns.edu.tw)。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亦不退件。 四、倘應徵人員均不符遴用需求,得予從缺。 五、工作期間:自報到任用日起(試用期間為3個月為原則),試用期滿合格者正式簽訂契約,試用不合格者將不予聘/僱用。 六、薪資:280薪點(月支報酬新臺幣37,800元)起。 七、本次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公布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錄取人員無法依限報到者,取消錄取資格由候補人員遞補。 八、本案聯絡人:報名事宜:白煜華先生,電話:04-2322-6940轉634。 工作內容:蔡孟哲先生,電話:04-2322-6940轉769。 九、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