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聘用設計師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5-27~2025-06-03 |
資格條件 | 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且具有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所公布之資通安全專業證照。 2.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四年以上者,且具有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所公布之資通安全專業證照。 3.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工作經驗者。 |
工作項目 | 1.落實關鍵基礎設施之資安防護策略,並推動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落實資安情資分享及資安事件通報等相關作業。 2.審查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之資安維護計畫。 3.推動關鍵基礎設施領域自動化通報系統導入新通報單交換格式。 4.精進關鍵基礎設施領域層級ISAC、CERT、SOC之會員數量及精進情資分享/事件聯防/事件關聯之機制。 5.訂定並推動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導入關鍵基礎設施領域資安防護基準。 6.遴選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辦理攻防演練。 7.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台北市仁愛路1段50號(交通科技及資訊司) |
聯絡E-Mail | tww33@mot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符合前列資格且有意願者,請於114年6月3日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前往「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註冊,完成帳號啟用後再次登入平台,線上填寫相關履歷資料,並請於「證照資格/作品附件」項目上傳符合資格條件之學歷證件,如未上傳者,以資格不符論,合則擇優面試,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 二、本職務聘期自報到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辦理相關業務績效良好者,得予續聘。聯絡人及電話:曾小姐23492521 三、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面試之日起3個月內。 四、本職缺月酬標準為280薪點至472薪點(折合金額41,748元至70,37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