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聘用人員(照顧管理專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35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5-03-20~2025-06-19 |
資格條件 | 1.學歷:碩士、大學、專科 2.科系要求:詳如僱用條件。 3.駕照要求:機車or汽車駕照。 4.工作經驗: (1).大學以上(含)畢業取得社會工作師、護理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醫師、營養師、藥師、公共衛生師、心理師,且具二年以上相關照護(顧)工作經驗。 (2).專科畢業具上述專門職業及技術 人員證書者,且具三年以上相關照護(顧)工作經驗。 (3).符合應考社會工作師資格,且具三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4).教育部公告老人照顧相關系所碩士畢業,且具二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5).教育部公告老人照顧相關學系大學畢業,且具三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6).教育部公告老人照顧相關學科專科畢業,且具五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5.語文能力要求:(加分項,可擇一),台語(精通)、客語(良好) 6.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及其它:相關統計 |
工作項目 | 1、 長照需要評估: (1) 進行申請長照服務個案初篩。 (2) 安排及辦理個案長照需要等級之評估(含複評、評估結果說明)。 (3) 完成評估資料與文件之系統資料登載與上傳、評估結果通知單製作、照顧問題清單重要性排序及建議服務項目之勾選。 2、 長照服務連結 (1) 連結A 單位,審核所送計畫與核給服務項目之適切性。 (2) 掌握並熟悉在地衛政、社政、民間等各類社區之正式與非正式資源, 針對未符長照服務對象,依其需求與狀況,轉介其他社福資源。 3、 長照個案服務品質管控 (1) 辦理長照個案系統、電話與實地查核,確保服務品質。 (2) 擔任新進照管專員之訓練課程講師,協助督導訓練新進照管專員。 (3) 擔任A 個管人員、出院準備服務個管人員訓練之實作課程講師。 (4) 參加轄內長照個案研討會與相關聯繫會議。 4、 其他事項 (1) 協助處理民眾長照陳情或外界關注長照服務案件。 (2) 臨時交辦事項。 5.工作時間:日班自 8 時至 17 時(必要時需配合業務加班及夜間、假日出勤)。 6.休假方式: 周休二日 7.核薪方式:312至408薪點(4萬2,120元至5萬5,080元),新進人員須自計畫所訂最低薪點起支,並依考核規定晉級。曾任各縣(市)政府照顧管理專員之新進人員應於報到時,檢具載明比照敘薪薪點之離職證明書或服務證明書提出申請,經審查小組審議後,得採計歷任年資最高薪點,辦理比照敘薪,以至本職務敘薪最高薪點為止。 8.僱用期限:定期契約(自實際到職簽約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115年度依聘僱計畫及成績考核一年一聘僱 。 |
工作地址 | 一、臺中市政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各區分站。 二、依業務需求需接受及配合本局工作地點調動以及工作安排。 |
聯絡E-Mail | m01112@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應徵方式:採紙本送件報名,送件方式說明如下: (1) 請於公告時間內將應徵資料,以掛號(以郵戳日期為憑)郵寄或親送至臺中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臺中市豐原區中興路136號4樓),信封上並註明「應徵照顧管理專員」,如應徵資料錯誤或不齊全者,恕不補件,逾期不予受理。 (2) 本職缺缺額人數預計每週更新一次,直至補足人數後下架公告,如有應徵意願者,請依上開所示完成應徵程序;本職缺預計每週1次辦理面試,所採計之收件日期為前一週的星期五為主。 2、 應備資料;報名時請檢送下列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 (1)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應徵人員甄選報名履歷表(如附件)含個人自傳(需說明對業務規劃、如何精進或期許等內容)1份,末頁請親筆簽名。 (2) 國民身分證影本(需正反面影印)A4紙本1份。 (3) 機車或汽車駕照(擇一)影本1份,若兩者皆有皆可一起附上。 (4)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需符合應徵資格)1份。 (5) 各類師級人員應檢附證照證明文件(與應徵職務相關)1份。 (6) 照護及照顧相關工作證明(離職及在職證明皆可,需由服務機關開立之工作證明,工作內容需敘明,勿提供勞保投保薪資明細)1份。 (7) 曾任職之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之服務證明書1份,無則免。 (8) 需具備長期照顧專業人員數位學習平台(https://ltc-learning.org/mooc/index.php) Level-1,共計18小時學習課程並檢附學習證明。 (9) 應徵人員簡歷清冊(格式如公告檔案),請於收件日期前一週的星期五前,將簡歷清冊excel檔Email至m00455@taichung.gov.tw(電子郵件主旨:『應徵照顧管理專員-姓名』)。 (10) 其他:若已受過照顧管理專員資格訓練者,可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3、 甄選方式: (1) 經書面審查資格符合後,擇優通知面試(有政府公家機關工作經驗及長照相關經驗者優先考量),時間及地點另以電話通知,請務必提供正確聯絡方式。 (2) 面試完畢後於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官網>公告訊息>最新消息,定期發佈面試結果,如有錄取,另以電話通知。 (3) 本職缺歡迎具身心障礙身分者投遞,如經評估得以勝任職務,將優先錄取。 (4) 如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完成報到或於5個月內離職,得通知備取人員遞補。 (5) 善溝通協調並能立即上班者尤佳。 (6) 具備電腦、網際網路與辦公室作業系統(Word、Excel及Power point)等之操作能力尤佳。 4、 其他注意事項: (1) 如證件及應備資料檢附資料不齊或不符規定者不予受理,如有偽造將取消甄選資格並依法究辦。 (2) 報名參加甄選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還應徵證件資料。 (3) 本局保有依現況調整錄取人員工作地點或業務內容之權利。 (4) 若有未盡事宜,本局對甄選內容得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釋之權利。 (5) 本職缺係接受衛福部專款補助之聘用人員,如遇補助經費刪減、中止或聘用原因消失,應無條件解聘,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6) 本職缺錄取人員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之情事,並不得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兼職等相關規定。 五、聯絡人:曾小姐,04-25152888分機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