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 徵求 駕駛~2023-08-17

徵才機關 經濟部水利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駕駛
官職等 官職等:工友俸點90-150;技工、駕駛俸點90-170(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核給)
職稱 駕駛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7-18~2023-08-17
資格條件 1. 須為中央所屬機關學校(超額或非超額)之現職駕駛(含技工、工友)。
2. 積極任事、品行端莊、工作認真負責、無不良紀錄。
3. 身體健康,經公立醫院或衛生所體檢合格者。
4. 具有汽車職業駕駛執照者。
工作項目 1. 公務車駕駛。
2. 公務車清潔保養維護。
3. 本署其他駕駛請假或出車時,須臨時支援派車勤務等。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台北市信義路3段41之3號9至12樓
聯絡E-Mail a150302@wr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04-22501250#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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