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徵求 約僱人員(技佐職代)~2023-07-24

徵才機關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技佐職代)
職系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7-17~2023-07-24
資格條件 1.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3.品性端正、態度誠懇、主動積極、具服務熱忱。
4.熟悉電腦文書處理操作,有行政機關相關經驗者尤佳。
5.能配合加班、具汽機車駕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土木工程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86號9樓(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聯絡E-Mail am3048@ntp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有意應徵者,請於公告截止日(112年7月24日)前郵戳為憑,以A4格式檢具以下資料:(1)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正本(報名表請至新店區公所網站/首頁/便民服務/檔案下載/人事室,下載「新北市新店區公所非編制人員(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各項欄位須詳載,末頁請簽名)、(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4)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等證件,掛號郵寄新店區公所人事室(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86號8樓),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工務課約僱職代),如有證件不齊或逾時寄件時,均不予受理;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2.本項甄選均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通知面試,合則錄取,並增列後補人員2名,後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薪資說明及僱用期限:工務課技佐職代1名(月薪32425元):自報到日起至112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約113年3月底4月初左右),期滿無條件解僱。
4.聯絡人:石小姐,聯絡電話:29112281轉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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