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280薪點,月支報酬36,316元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歡迎身心障礙者投件)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本次甄選增列候補人員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17~2023-07-26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2.須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具行政工作經驗者佳。 3.本職缺甄選之職務代理人係現職人員因育嬰留職停薪(自112年8月23日至114年9月30日止)所請職缺,工作期間至現職人員留職停薪屆滿或原因消滅前1日止即無條件解聘。 (歡迎身心障礙者投件) |
工作項目 | 1、專用及定置漁業權。 2、開發案位處敏感區位審查。 3、環境教育。 4、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 5、農村再生及地方創生計畫。 6、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8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採通訊報名方式。意者請寄100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6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人事室收。期限:民國112年7月26日前郵戳為憑,逾期或未郵寄者,視同未報名。(信封上請務必註明應徵漁政組約僱職務代理人)。二、請檢附: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表內請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2.學歷證書(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3.其他資歷證明文件(如語文能力證明);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經查明屬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有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三、經書面審查符合應徵資格者,擇優通知甄試(測驗、面試),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若甄試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資格不合或通知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四、如在原任機關尚有服務義務者,請勿報名。五、本職缺單位:漁村建設科,業務科聯絡人:陳先生,聯絡電話:23835783。六、人事室聯絡人:林先生,聯絡電話:(02)-2383-56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