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縣政府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5等 |
職稱 | 約僱技佐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1-新竹縣 |
有效期間 | 2025-05-13~2025-05-20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
工作項目 | 1、文化資產緊急搶修計畫。 2、全民國防教育、防災應變、工程督導等綜合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竹縣政府文化局;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九路146號。 |
聯絡E-Mail | 02209@hch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網路24小時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履歷資料內「簡要自述」欄位不得空白)。並請將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須完成駐外單位驗證並附中文譯本)、語言檢定證明、其它證照或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無則免附)等資料影本(請掃描合併為1個PDF電子檔上傳)。未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而僅以紙本或電子郵件投件或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均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二) 待遇280薪點[現為280× 139.1(薪點折合率)=38,948元,薪點折合率隨行政院標準調整]。 (三)僱用期限:自實際到職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終止契約。 (四)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甄(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新竹縣政府核准始行生效。錄取結果登載於本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hchcc.gov.tw/)首頁→訊息公告→行政公告項下。 (六)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七)本次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 (八)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本局文資科洪科長(聯絡電話:03-5510201分機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