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市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14~2025-04-28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醫學、護理、醫事、檢驗、食品、營養、醫管、藥學、公衛等相關科系畢業者。 2.具備1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不得任用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1.辦理心理衛生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竹市中央路241號10-12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對本開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4年4月28日前檢具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學經歷證件各1份(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裝訂),逕寄:「新竹市衛生局收(地址:30041新竹市中央路241號10-12樓)」,信封併請註明「應徵新竹市衛生局心理健康科約僱職務代理人」及日間聯絡電話,收件以郵戳為憑,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資格符合者,由本局進行書面審查評分或視實際需要擇優另行通知面試;資格不符及未經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聯絡電話:03-5355191轉132林小姐。 二、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薪酬:五等280薪點。 四、工作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為止,約僱人員於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自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