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立動物園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 |
職稱 | 約僱辦事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18~2025-04-27 |
資格條件 | 1. 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 2. 熟稔電腦文書資料處理及具備有公文撰寫能力及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尤佳。 3. 溝通及協調力良好,具有創意學習心、耐心及服務熱忱,樂於人群、開朗樂觀、能獨立完成業務。 4.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迴避任用之規定者、無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5. 無公務員服務法經營商業兼職等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工作內容: 1. 財產管理。 2. 倉庫管理。 3. 園區修繕。 4. 基地台相關業務。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聘僱期間: 1. 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考試分配報到前1日止(約至114年10月下旬)。 2. 本職缺係代理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所遺業務。倘代理原因消失,受僱人員應即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立動物園(臺北市文山區新光路二段30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有意願報名參加甄選且資格條件符合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表件請詳本園官網/園區動態): (1) 甄選報名表及切結書 (2) 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自傳) (3)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4)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持國外學歷者,應譯為中文本並經教育部認可) (5) 經歷證明(無則免附) (6) 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無則免附) 2. 報名資料請於114年4月27日(星期日)前將上述文件掃描成1份PDF檔案,寄至am2790@gov.taipei及bk0132@gov.taipei,信件標題請註明「應徵臺北市立動物園總務室約僱辦事員職缺」。 3. 初審書面資料符合資格者,擇優以e-mail或電話通知進行面試,另應徵人員如均不適合本園需求時,得予從缺。 4. 本職缺正取1名,得視甄選成績優劣,不足額錄取,或增列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