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臺北分局 徵求 工程員~2023-05-23

徵才機關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臺北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至第七職等
職稱 工程員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5-14~2023-05-23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者。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以上考試及格並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現職都市計畫職系為佳),且無在限制轉調期限內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工作認真負責、具團隊精神、主動服務熱忱及良好溝通能力者尤佳。
五、具辦理農村再生相關業務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農村再生相關業務。
二、其他有關水土保持治理之協調、聯繫及執行。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服務機關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錄取人員將派駐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服務,支援農村再生辦公室相關業務,俟階段性任務完成後,歸建本分局【新北市新店區精忠路10號】。)
聯絡E-Mail clh@mail.swcb.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應徵者,請於112年5月23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將下列資料上傳至應徵系統中: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3.現職銓敘部審定函、4.近5年考績通知書、5.其他工作經驗或證照等相關資料(無者免附),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上傳系統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經查明屬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有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經審查符合應徵資格者,依學經歷、證照、專長及其他擇優通知面試,並備取候補1-2人,依序遞補原公告職缺職務,候補期限自錄取公告之翌日起算3個月。應徵人員如不符所需,本分局可斟酌情況決定錄取名額從缺。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資料由本分局逕行銷毀。
四、聯絡人:趙小姐,聯絡電話:(02)2212-5285分機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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