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立大直高級中學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庶務組長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9-16~2025-09-29 |
資格條件 | 資格條件:本次甄選歡迎但不限具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參加。 (一)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現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並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兼職規範之規定。 (三)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工作認真負責,協調合作,操守清廉,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 (四)熟悉文書處理、網路及電腦操作(如WORD、EXCEL、ODT)。 (五)無性騷擾、性侵害等犯罪前科。 (六)具有採購證照及熟悉總務處相關系統操作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有關校舍管理及校園場地開放業務。 (二)校園美化綠化與設施安全管理。 (三)技工、工友、校警工作分配、指派及平時考核。 (四)各項營繕工程、財物、勞務之招標、簽約、驗收等事項。 (五)學校校舍及各項設備之維修保養。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工作地點:臺北市立大直高級中學(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 420 號)。 |
聯絡E-Mail | dcsh161@dcsh.tp.edu.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案採線上應徵方式【倘上傳資料不齊或未以線上報名而逕寄紙本資料履歷者,恕不受理】,應徵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填寫履歷自傳後,點選「應徵職務」,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請務必將下列資料上傳。 1.甄選報名表、自傳及切結書(請下載簡章附件自行填妥)。 2.其他專業證照(如採購證照、英文檢定等,無則免付)。 3.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付)。 (三)未完整上傳前述資料及公務人員履歷表之簡要自述空白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 處理(本校不另行通知補件)。 聯絡電話:任免遷調或甄選相關問題,請洽人事室吳主任,電話02-2533-4017轉161。與工作業 務內容相關問題,請洽總務處陳主任,電話02-2533-4017轉1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