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 徵求 專員~2025-09-26

徵才機關 財政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人事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職稱 專員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9-19~2025-09-26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畢業,取得學士以上學位證書。
二、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含薦任升官等考試)以上考試及格。
三、現經銓敘審定薦任第8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四、具人事行政工作經驗3年以上。
五、最近3年考績2年列甲等、1年列乙等以上。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各款、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一、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及限制轉調之情事。
工作項目 辦理財政部人事處業務
工作地址 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
聯絡E-Mail poychen@mail.mof.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係採「線上應徵」方式辦理:請於114年9月26日(星期五)前,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維護更新個人簡歷、簡要自述(必填,並請敘明人事行政工作經驗)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及銓審函等文件〈無須檢附考績通知書及獎勵令〉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二、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並依面試成績評比,面試採實地或視訊方式辦理;資格不符(資料未備全者〈含簡要自述空白者〉,視同資格不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如有疑問請電洽(02)2322-8481財政部人事處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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