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5-10-09

徵才機關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2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5-09-24~2025-10-09
資格條件 具效期內之身心障礙證明,並具備以下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土木、建築、電機、機械、材料、化工、測量、資訊工程、土地管理相關科系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土木、建築工程或工程用地取得等相關業務。
(二)相關工程行政業務之處理。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6樓)
聯絡E-Mail ting1025@k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僱用期間: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身心障礙特考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或僱用原因消滅時止)。
●待遇:250薪點(現為250 × 139.1(薪點折合率)=34,775元,薪點折合率隨行政院標準調整)
●報名方式:
(一)請檢附A4格式文件如下:
履歷表(如附件,請於填表人欄位簽名)、身分證及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如服務證明書或勞保投保資料)等。所附證明文件如為影本,請逐一加註「與正本相符」並親自簽名。
(二)報名資料袋請註明「應徵115年身障特考約僱職代-250薪點」,於徵才期間內親自送件或掛號郵寄至「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6樓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人事室收」,逾期(郵寄者以郵戳為憑)或證件書表檢附不完整或錯漏者,不予受理報名;資格不符或未受理者不另行通知。
(三)資格條件經本處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總成績未達80分以上,不予錄取;報名參加甄選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還履歷資料。
(四)所提供資料如有不實錯漏或自始未具甄選資格或不得僱用者,除取消資格外, 如涉及相關法令責任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備註:
(一)本甄選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並以遞補與本計畫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二)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
(三)依據本處契約書,應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所定不得僱用之情事。
(四)本徵才資料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聯絡人:陳小姐,電話:07-3368333#5687 (12:00~13:30 非上班時間,請勿來電)
●刊登網址:https://ncd.k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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