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人事處 徵求 科員~2025-06-20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人事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5-06-13~2025-06-20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考三級以上、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基層)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公務人員薦任升官等考試及格或晉升薦任官等訓練合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三、最近5年考績中,須3年以上考列甲等,考列乙等者分數須在79分以上。
四、具採購證照及經驗者尤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辦理本處研考、法制、府會與新聞聯繫及採購等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3樓(桃園市政府人事處秘書室)
聯絡E-Mail 10008036@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說明如下:
(一)操作說明請參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連結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將下列資料表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含最近一筆銓審函、最近一年度考績通知書、參加桃園市政府人事處所屬職缺簡歷表),資料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
1.參加桃園市政府人事處所屬職缺簡歷表請至桃園市政府人事處網站:http://personnel.tycg.gov.tw/便民服務/檔案下載。
2.其他履歷未盡相關專長證書資料,請一併掃描成1個電子檔。
(二)操作說明請參閱本網頁下方連結「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如對應徵方式有疑問,請電洽桃園市政府人事處人事管理員03-3322101分機7304。
二、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甄選正取1名,並得增列備取1至2名,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職缺為預估缺,如現職人員未完成異動程序,該缺不予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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