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縣竹東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地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1-新竹縣 |
有效期間 | 2025-06-17~2025-06-23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高考、普考或相當之特種考試考試及格,並具該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3. 熟諳客語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辦理土地登記審查、地政相關業務、服務台輪值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竹縣竹東鎮長安路124巷8號 |
聯絡E-Mail | 1003555@hch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郵寄紙本或EMAIL恕不受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2吋大頭照片】,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 除履歷表外,另請備妥以下資料並合併掃描成1個PDF檔案上傳: (1)現職派令。 (2)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4)最高考試及格證書。 (5)最高學歷證書。 (6)語言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等其他資料。 三、 應徵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 撤銷派令。 四、 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由本所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 本次徵才擇優錄取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侯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徵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侯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算5個月。 六、 聯絡電話:人事管理員(03)595-7789轉507;工作項目疑義請洽: (03)595-7789轉101林課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