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自殺關懷訪視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0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2-27~2025-12-31 |
資格條件 | 1.具有下列資格其中之一: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醫學、護理、心理、諮商與輔導、社會福利、社會工作、職能治療、公共衛生或其他相關系、所、學位學程或科畢業資格。 (2)符合上開系所碩士學歷,或領有醫師、護理師、心理師、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公共衛生師證書。 (3)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核定前已任職為自殺關懷訪視員者,其科系不受限制。 2.資格條件相同者,具身心障礙證明者優先錄取。 3.其他: (1) 可配合本局於本市轄內進行家訪者,備駕照者佳。 (2)熟諳電腦操作、積極、抗壓性強、學習能力佳及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者。 (3)可配合業務及例假日加班者。 |
工作項目 | 1.自殺及精神個案關懷訪視(含合併精神照護議題之共管個案)。 2.依據個案需求,協助連結所需資源或提供相關資源資訊。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各區心理衛生中心 |
聯絡E-Mail | AJ4927@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聯絡人】新北市衛生局心理衛生科 黃小姐 ,聯絡電話:(02)22577155轉2831 二、【薪資及福利】 1.薪資:本職缺係計畫性質,薪資依據「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人力聘用資格及支薪標準」規定如下: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護理、心理、社會工作、職能治療、公共衛生或醫事相關系所學士學歷,或符合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或具有護理專科以上學歷且具精神科護理或專職從事精神病人關懷訪視服務經驗滿2年以上者月支薪為41,528元(薪點296)。 (2)符合上開系所碩士學歷,或領有護理師、心理師、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公共衛生師或醫事人員相關證書者月支薪為43,773元(薪點312)。 2.風險工作費:每月700元。 3.年終獎金:視當年度服務月數按比例支付1.5個月年終獎金,每年度視年資及考績予以調薪。 4.享勞健保,勞退金由本局負擔6%。 5.國民旅遊卡。 6.生日禮金。 7.專業成長:定期教育訓練。 三、【注意事項】 本職缺訊息刊登於事求人屬求才廣告,實際徵才公告、投件需知以本局徵才人力專區公告內容為主:https://www.health.ntpc.gov.tw/basic/?node=10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