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農業部農業藥物試驗所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聘用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5-06-09~2025-06-16 |
資格條件 | 國內外農學、生物、化學、物理工程等相關學系碩士以上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3年以上之經驗者。 |
工作項目 | 一、農藥殘留檢驗技術研究。 二、農作物與農業環境中污染物殘留檢驗分析方法開發等研究事項。 三、創新檢驗技術及檢驗所需程式開發研究事項。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霧峰區舊正里光明路11號 農業部農業藥物試驗所 |
聯絡E-Mail | chi@acr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採通訊報名方式或親自送達方式(否則不予受理),郵寄地址:臺中市霧峰區舊正里光明路11號 農業部農業藥物試驗所人事室收。 二、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最高學歷證書(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證照、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語檢定證明、訓練、進修、相關著作(論文)及工作證明資料影本;各類專業證照(無則免附)。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務名稱(殘留管制組聘用職務代理人職缺)。 三、期限:民國114年6月16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應徵者由本所先行書面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擇期舉行面試,甄選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資格不符者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不予退還。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履歷表內請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 四、連絡人及電話:人事室莊小姐 (或朱小姐) 04-23302101轉103或171 五、工作待遇:「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424薪點(月支薪酬58,978元) 六、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本職缺甄選。 七、甄選方式含採為測驗、面談及資績評審方式,測驗考題範圍如下:測驗檢驗技術及程式設計類科等申論題。 備註 1.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及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 2.工作期間:本職務為留職停薪期間之職務代理人,預估工作期間自114年8月1日起至117年3月30日止。初次聘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期滿視年終評核結果決定是否續聘。聘用期滿、被代理人提前回職復薪或代理原因消滅,應無條件解聘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補償。 3.本所甄審作業採公正、公開、公平方式,擇優錄用,不接受請託關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