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聘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6-宜蘭縣 |
有效期間 | 2025-03-12~2025-03-18 |
資格條件 | (一)具下列資格之一: 1.大學以上畢業並領有社工師證照者。 2.大學以上畢業並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或經考選部核定准予部分科目免試有案者不在此限。 3.大學以上學校醫事或長期照顧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 (二)熟諳行政業務及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LibreOffice等)、公文書寫及計畫撰寫能力,且具有溝通協調能力者尤佳。 (三)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具重型機車駕照或小客車汽車駕照,且能獨自公路駕駛。 (五)如具身心障礙證明且能適任者,優先考量。 |
工作項目 | (一)推動長期照顧各項服務資源與服務人力之開發、整備與運用、長照服務特約單位稽核與管理、建立服務提供單位服務品質及量能之監測與抽查相關管理機制等。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宜蘭縣長期照護服務管理所(宜蘭市聖後街14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案約聘人員以聘用6等2階296薪點(約新臺幣3萬9,960元);惟具有社工、醫學或長期照顧相關系所碩士學歷,或領有社工、醫事人員師級證照者,以聘用6等3階312薪點(約新臺幣4萬2,120元)。工作計畫以年度為單位,契約採曆年制,自報到日起契約結束或計畫停止,本計畫聘僱之人員即不再續僱,續聘與否視計畫預算經費及年終考核情形辦理。 (二)意者請依序檢具下列資料各1份,並以A4格式裝訂整齊:1.公務人員履歷表、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汽、機車駕照影本、4.相關學歷畢業證書及其他證照影本、5.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於 114年3月18日前(郵戳為憑)掛號逕寄宜蘭縣政府衛生局人事室邱小姐收(地址:宜蘭縣宜蘭市女中路二段287號),封面請註明「應徵長照所約聘人員(C030449、C030450)」。 (三)另請至宜蘭縣政府衛生局網站首頁/徵才專區/(欲應徵之職缺)下載應徵名冊填列資料後,E-mail至jessica@mail.e-land.gov.tw 。 (四)本次甄選正取2名,另依甄試成績擇優備取,並得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本次甄試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連絡電話:(03)9322634分機1453邱小姐,或工作事項疑義請洽(03)9359990分機3400長照所方組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