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大社區公所 徵求 里幹事~2025-03-21

徵才機關 高雄市大社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稱 里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5-03-18~2025-03-21
資格條件 一、大專畢業,普考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二、無限制調任之情事者,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規定者,不在此限。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或其他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里政相關業務。
二、防災及查報事項。
三、垃圾焚化廠回饋金事項。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並得情形調整業務。
工作地址 815007高雄市大社區自強街1號
聯絡E-Mail keiyu@k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職缺應徵採線上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eCPA)/應用系統/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更新個人公務人員履歷表資料(含簡要自述)後,經由「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依序填入相關資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徵才機關調閱。
二、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該系統:1、現職派令2、最近1次銓審函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113年如尚未核定請檢附相關證明或考績清冊皆可)4、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6、其他專長證件(如採購證照、英檢證書)無則免附7、本所外補職缺報名表(請至本所網站首頁「最新消息」下載)。
三、證件未齊,無法參加甄選,亦不另行通知補件。
其他事項:
一、本所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進行面試(訪談),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如應徵者均不適合時,本職務得予從缺。
二、個人證件如有偽造,撤銷甄選或錄取資格。
三、本項甄選視需要得增列後補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四、本項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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