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石碇區公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預估缺)~2023-05-15

徵才機關 新北市石碇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無)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預估缺)
職系
名額 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5-10~2023-05-15
資格條件 (一)高級中等學校(含高職)以上畢業。
(二) 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
工作項目 (一) 會辦公文及憑證審核、編製預決算,公文承辦及調查表填報。
(二)具機動性、能主動學習及配合度佳、工作態度積極且認真負責。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石碇區潭邊里碇坪路1段37號(石碇區公所)
聯絡E-Mail AQ9689@ntp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報名方式:請檢附下列資料(一律以A4規格繳交),並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另將相關證明文件合併為1個pdf檔完整上傳。採通訊、親送報名者(仍請完成前項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相關作業)逕寄「223002新北市石碇區潭邊里碇坪路1段37號,新北市石碇區公所人事室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代理人」。資料不全者以資格不符論。未依規定完整上傳或提供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書
3.現職派令
4.最近1次銓審函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英語能力證明(無則免附)
7.國民身份證影本(正反面印同一頁)
8.男性需附退伍令影本或無兵役證明影本等資料影本

(二) 甄試時間:初審合格者,採資歷審查進行甄審程序,必要時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人員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寄回。
(三)薪資報酬:約僱人員250薪點,約新臺幤32,425元。
(四)聯絡人:李小姐 26631080*213
email:AI2492@ntp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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