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民總醫院 徵求 定期契約醫務管理專員~2025-11-06

徵才機關 臺北榮民總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定期契約醫務管理專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10-27~2025-11-06
資格條件 1.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1 款至第9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情事之一。
2.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土木、建築等相關系所碩士(含)以上學位或曾任職榮民總醫院契約醫務管理組員、副管理師、副技術師具有擬任工作二年以上相當之工作經驗。
3.另具採購人員證照、公共工程品質管理人員證照者尤佳。
附註:
一、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二、本院現職契約人員任現職滿一年以上者始得報考,並應檢附原服務單位同意書,未附者不得參加應試。
工作項目 1.辦理本院醫療空間建築物新建、增建、改建、修建、變更使用及室內裝修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薪資:依「本院運用醫療作業基金進用醫務人員作業要點」辦理,每月薪資本俸與工作獎金合計約新臺幣43,890元起(工作獎金視醫院營運狀況發給,新進人員試用3個月期間按70%核發)。
工作地址 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20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自公告日起備妥下列文件:1.臺北榮總網頁徵才公告下載「契約醫務管理專員」報名表填妥報名表(含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2.碩士以上畢業證書影本。3.經歷證明文件影本。4.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男性)。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公告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以掛號郵寄至「11217臺北市北投區112石牌路二段201號—臺北榮民總醫院工務室蔡瑞騏收」(信封上請註明報考工務室契約醫務專員)。
二、甄選方式:經資格審查符合招考資格及業務需求者,另以電話擇優通知甄試日期及地點,未依本公告規定致資格不符或個人因素無法參加應試,恕不退件及函復。甄試項目包含筆試及口試,視成績擇優錄取,成績核定後公告於本院網站或以電話通知。
三、錄取人員所檢附之資格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撤銷錄取資格。
四、本職務係按本院運用醫療作業基金進用之醫務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五、聯絡方式:(02)2871-2121#89281 蔡瑞騏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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