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社會工作師 |
職系 | 社會工作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7-23~2025-08-06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3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含訓練合格),無限制轉調之情形,並經銓敘審定為薦任第6職等以上具社會工作職系任用資格人員,具社會工作師證書者。 2.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社會工作相關學系(組、所)畢業者。 3.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社會工作師法第7條不得擔任等規定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 4.積極、細心、學習能力強,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及能配合業務需要執行職務調整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婦女福利方案推動、性騷擾防治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樓) |
聯絡E-Mail | ntpc00910@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4年8月6日前,採下列其一方式報名即可: ●郵寄(以郵戳為憑): 檢附(1)「公務人員履歷表」(可於eCPA人事服務網進入『My Data』網站並於簡要自述輸入自傳後,至履歷表下載(勾選銓審資料備註)下載履歷,勿用簡歷代替,並請於末頁簽名)、(2)「身分證正反面」(請註明-僅供身份查驗用)、(3)「現職派令」、(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5)「考試及格證書」、(6)「最高學歷畢業證書」、(7)「社會工作師證書」等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上述資料請以A4格式依序排列並請使用長尾夾固定即可,勿裝訂),逕寄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2樓新北市政府社會局人事室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轉3142吳小姐),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社區發展與婦女福利科社會工作師職務」。 ●線上報名: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本機關調閱並上傳上開(2)至(7)之證明文件。 2.報名文件不齊或資格不符者,不退件亦不通知甄試。 3.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甄試(含筆試及面試),必要時得以從缺;甄試時間另行通知,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於投件時併附足額回郵信封,不足額恕不寄還。 4.本案甄選職缺將以電話通知錄取人員。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以遞補本項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之職缺為限。 5.經評定為錄取人員者,由本局向其原單位辦理商調,如尚有原任職機關服務義務者,請勿報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