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行政關懷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7-29~2025-08-07 |
資格條件 | 1.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者。 2.學經歷(至少符合一項): (1)國內(外)大學等相關科系畢業者。 (2)國內(外)專科等相關科系畢業,且具有1年以上工作經驗。 (3)國內(外)高中、職畢業,且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 (4)護理、公共衛生、健康促進與衛生教育、醫療社會、醫務管理等相關科系或領有相關證照之人員優先錄取。 3.脾氣好、不易發怒、熱心助人、喜歡與人相處、樂觀、個人品操佳且無不良素行。 4.熟悉電腦Office作業系統,有獨立作業及企劃能力,善溝通協調、積極任事勇於負責、抗壓性高,能配合職務作機動調整且可配合業務加班者。 5.須有駕照及自備交通工具。 6.為確保都治工作執行品質,針對無法勝任或有違反勞動契約及本局訂定之工作規則且情節重大之關懷員,本局將依勞動契約、勞動基準法第11條及第12條解除契約,關懷員之考核及獎懲依工作規則辦理。 ※薪資: 月薪新臺幣4萬5,972元整。 (本次進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至114年12月12日。本計畫經費係由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補助,如遇補助經費刪減、中止或進用原因消失,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
工作項目 | 1.辦理結核病、漢生病及慢性傳染病之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疾病管制科(臺北市萬華區昆明街100號6樓) |
聯絡E-Mail | ae4329@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聯絡人/聯絡電話:王小姐,電話(02)2375-9800分機1967,電子郵件ae4329@gov.taipei。 ※應徵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事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請至「人事總處事求⼈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註冊】→【登入】,並維護個⼈簡歷、履歷(含自傳)後,選擇本職缺,並請將下列(1)⾄(4)文件電子檔合併成1個PDF檔案上傳: (1)身分證影本(如有改名或非本國地區人士請另行檢附近三個月內個人戶籍謄本正本,謄本之『個人記事』欄不可省略;請自行於影本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3)工作經歷相關證明文件。 (4)相關考試證書、英文能力檢定或其他證照資料影本。 2.本局將對報名資料進行初審,並擇優公告甄試名單。 3.本職缺進用期間:本職缺系留職停薪人員職務代理人,錄取人員工作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12日止,如代理之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復職,代理原因消失應無條件解僱。 ※備註: 1.甄試方式:口試測驗(100%)。 2.本職缺非正式公務人員,得視甄試成績冊列候用人員至多1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同計畫同職稱同薪資之職缺,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 3.本科如有同計畫名稱、同薪點、同為臨時人員職缺,備取人員得相互留用。 4.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開放線上報名期間為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當天下午23:59前為止。 5.本職缺相關公告資訊將於由人事總處系統傳送,並公告於本局全球資訊網站(https://health.gov.taipei)/徵才專區,請自行上網查詢,恕不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