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屏東縣政府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警察人員 |
官職等 | 警佐3階至警佐1階 |
職稱 | 隊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5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有效期間 | 2023-07-11~2023-07-14 |
資格條件 | 一、 具警察官任用資格之現職消防人員(消防警察類科)且具1年以上年終考績者。 二、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或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及格。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辦理陞任情事。 四、 最近五年內考績未曾考績曾列丙等或連續3年年終考績列乙等。 五、 最近五年內未曾受記過以上之處分。 六、 最近五年內未曾受懲戒處分。 七、 最近五年內未曾因案停職、受刑之宣告或涉嫌刑事案件經提起公訴。 八、 不得有公務員服務法所定不為一定行為之素行不良紀錄。 |
工作項目 | 有關災害預防、災害搶救及緊急救護等消防勤、業務工作。 |
工作地址 | 屏東縣政府消防局各所屬分隊 |
聯絡E-Mail | ab9970@ptfire.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 二、 將以下文件掃描合併成一份pdf檔後上傳(檔案大小不可超過10M): (一)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二)警專(校)畢業或結訓證書。 (三)最高學歷證書。 (四)現職派令。 (五)最近一筆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六)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七)本局外勤職缺資格檢核表、應徵外勤職缺品性調查表(附件檔下載)。 三、資格條件審查合格者,擇優e-mail通知參加本局體技能測驗及面試,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證件不全或資格不合者不予受理且不退件,報名人員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本局承辦人員聯絡電話:(08)7662911分機6102吳科員。 四、請先行向現職縣市消防局人事室確認是否符合外調規定後再行投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