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經濟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310薪點(月支報酬新臺幣40,207元)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12~2023-07-19 |
資格條件 | (一)資格條件: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且持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二)僱用期間: 自報到日起至112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預計112年10月),僱用期滿或職務代理原因消滅時應無條件解僱。 (三)月支報酬:新臺幣40,207 元(310薪點,每點折合率新臺幣129.7元)。 (四)本職務係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規定進用名額。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商業管理相關業務。 (二)辦理商業發展業務之輔導事項。 (三)其他綜合性行政業務。 |
工作地址 | 經濟部商業司(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本職缺組改後將移至商業發展署(同商業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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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有意報名者請至【經濟部人事服務網】(https://srv.moea.gov.tw)網頁下方「外補職缺公告」點選職缺報名:(報名專頁:https://srv.moea.gov.tw/PSNV/PSNVN100Q.aspx?CALLER=INDEX&Param=11207003) 1.點選【我要報名】按鈕以網頁線上報名方式詳實填寫相關報名資料。 2.報名應檢附文件(紙本或上傳文件掃描檔)、寄(傳)送方式及注意事項如下: (1)請於本職缺公告網頁下載「經濟部新進聘(僱)用人員甄選報名表」,依式填寫,甄選報名表請簽名確認填報資料(上傳系統之報名表請簽名掃描後傳送,請勿以剪貼簽名方式處理)。 (2)請檢附報名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如下【上傳系統文件如超過20頁,請於報名截止期限前以紙本寄送相關資料】: A.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外學歷證件須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未提供證明者,以資格條件不符合,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部不另行通知補件)。 B.身心障礙證明。 C.與擬任工作有關之工作經歷證明〔如服務證明、在職證明、離職證明或勞保投保資料等〕或訓練證明。 3.於網頁線上報名並採紙本方式寄送報名表及佐證資料者,請務必注意以下訊息: (1)請於112年7月19日(星期三)【報名截止期限】前,將報名應檢附文件逕寄: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經濟部人事處第2科陳小姐收【信封請務必註明「應徵商業司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2)為保障應徵者權益,請以限時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恕不退件。 (3)為利確認紙本報名表件送達資訊,請務必完成線上報名事宜。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