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課員(預估缺) |
職系 |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12~2023-07-16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畢業。 二、經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 三、具薦任第6職等任用資格,並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或調任)資格。 四、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本處風景區遊客服務、行銷企劃及活動辦理事項。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政府風景區管理處(桃園市桃園區公園路42號) |
聯絡E-Mail | 10013446@mail.ty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投遞方式:線上應徵 請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請上傳相關附件(如檢具資料該點所列) 二、檢具資料: 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其他專業證照等相關資料(含履歷表簡要自述頁,應徵人員親自簽名之掃描檔),資料不全逕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三、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並擇優正取1名、備取1至2名,正取人員未依限報到,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四、聯絡人及電話:風景區管理處薛小姐03-3946061#1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