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議會 徵求 佐理員~2025-04-11

徵才機關 宜蘭縣議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稱 佐理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6-宜蘭縣
有效期間 2025-04-07~2025-04-11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經公務人員考試及格。
(二)經銓敘部審定有案,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規定及其他不得任用之情事。
(四)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工作認真負責,操守清廉,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
(五)具有採購法專業證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財產管理。
(二)檔案管理。
(三) 本會員工外部宿舍維修、管理。
(四)監印、公報文書校對。
(五)本會場地租用事項。`
(六) 上級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宜蘭市中山路一段399號
聯絡E-Mail person@ilc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操作說明請參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連結「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依步驟提示訊息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請確認「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請維護「簡要自述資料」),並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上傳以下資料掃描檔(請依序排列掃描成1個檔案):
(1) 考試及格證書。
(2) 最高學歷證件。
(3) 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
(4) 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5) 最近3年獎懲令。
(6) 其他相關證件(如英檢相關證書、採購人員訓練及格證書,無則免附)。
2.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
3.合則約談(本會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及本會業務需要,擇優通知面談),不合者恕不另通知及退件。
4.本項甄選均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有關規定辦理相關甄選,並擇優參加面試,如無適當人選,本會得予從缺,並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
5.聯絡人:藍先生,聯絡電話:03-925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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