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5等1階280薪點(38,948元)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09-30~2025-10-02 |
| 資格條件 | (一)經教育部認定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
| 工作項目 | 工作內容: (一)土地增值稅各項清查管制計畫辦法擬訂及執行進度之控管。 (二)土地增值稅課稅資料之蒐集、運用及各項報表之編製、分析。 (三)土地增值稅人民陳情及釋示案件。 (四)土地增值稅法令研擬修訂。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4年11月10日或被代理人銷假上班前一日止,於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一)應檢具證件:(請於影本右下角親自「簽名蓋章」,並註明「與正本相符」。) 1.簡歷表(請至臺南市政府全球資訊網/市府動態/徵才公告網頁,下載填寫)。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 4.英文檢定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5.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二)採線上報名:意者請於114年10月2日前備齊上述資料,逕至本頁下方點選「我要報名」填具簡歷表後點選「報名送出」,另請將您的簡歷表及相關證明文件掃描電子檔email至承辦人信箱,主旨請敘明應徵「約僱人員(稅務員職務代理人)」(請務必以電話確認是否依限寄達),以完成報名程序。未依限完成報名或證件檢具不齊者,不予受理。 (三)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函復,若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四)為落實低碳城市願景,參加面試時請善加利用大眾運輸交通工具。 |
| 工作地址 | 工作地址:臺南市中西區忠義路一段96號。 |
| 聯絡E-Mail | ww1317@mail.tainan.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吳小姐 06-2160216#1255 電子信箱:ww1317@mail.tainan.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