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徵求 約僱人員~2025-10-14

徵才機關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5-10-01~2025-10-14
資格條件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電機工程相關科系所畢業者。
工作項目 一、機械遊樂設施檢查及管理。
二、機械停車設備檢查及管理。
三、昇降設備檢查及管理。
工作地址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樓(建築管理處)
聯絡E-Mail iammoubin@k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僱用期間:
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嗣後是否續僱將視平時(年終)考核成績及翌年奉准年度僱用計畫員額辦理。
待遇:
280薪點(薪點折合率隨待遇調整)【114年度薪點折合率為139.1元,月薪38,948元】)
報名方式:
一、請檢附下列證件影本:
(一)履歷表(履歷表逕至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工務新聞/徵才公告下載;填表人欄位內親自簽名,並請於履歷表第1頁註明應徵之職務)。
(二)身分證。
(三)學歷畢業證書。
(四)身心障礙證明等證件影本。(無則免附)
二、以上證件影本均請簽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依序排列裝訂,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建管處約僱人員」、白天連絡電話,於徵才期限內逕寄:802721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高雄市政府工務局人事室收)。
聯絡人:
黃先生(報名事宜)電話:07-3368333分機2479
張小姐(工作情形)電話:07-3368333轉3985
注意事項:
一、應徵人員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中關於迴避僱用之情事。
二、未依前述規定檢附證件及逾期時恕不受理;報名參加甄選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如需退還證件請附回郵信封。
三、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面試評分未達70分不予錄取。
四、本次甄選,本局得增列至多2名列冊候用,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五、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
其他:
除市府核定之錄取人員於報到當日需繳交薪資帳戶影本外,徵才過程不會要求應徵者提供任何銀行帳戶相關資料,請留意避免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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