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水利局 徵求 職務代理人~2023-04-17

徵才機關 臺中市政府水利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五等280薪點(月薪36,316元)
職稱 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2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3-04-13~2023-04-17
資格條件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及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
(二) 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
(三) 工作經驗不拘,具行政相關實務經驗者尤佳。
(四) 具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等。
(五) 具機車或汽車駕照。
(六) 工作態度積極、認真負責、品行端莊、無不良嗜好。
工作項目 (一) 辦理土木工程、行政等相關業務,及責任區一般行政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420018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6樓
聯絡E-Mail hbtcf00355@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貼二吋脫帽正面照片1張)、學經歷證件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有身心障礙手冊者亦請檢附,郵寄本局人事室辦理報名。
(二) 地址:420018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6樓人事室,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臺中市政府水利局職務代理人職務」字樣及寄件者姓名。
(三) 職務代理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預計至112年10月下旬),約僱五等280薪點(月薪36,316元)
(四) 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舉行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得備取1-2名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五) 報名文件請用影本並以A4紙張雙面影印依序裝訂,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文件必須於截止收件前寄送或送達指定地點,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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