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行政佐理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2-03~2025-12-12 |
| 資格條件 | 1、 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2、 具備電腦操作能力(熟稔Word、Excel、PowerPoint等)。 3、 具有良好溝通協調能力及高度服務熱忱。 4、 具有電腦修護或視聽音響設備操作能力或會場管理經驗者尤佳。 5、 因職務性質需要,須能配合輪班與輪值早、中、晚班。(早、中、晚輪值時間:早班07:00~15:00 中班11:00~19:00 晚班15:00~23:00) 6、 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本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1) 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6)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
| 工作項目 | 1. 和平校區II綜合大樓與教育大樓會議及公共場地維運與管理。 2. E化教學視聽設備維運與管理。 3. 須配合總務處業務輪調。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備註: 薪資係依本校約用人員薪級表辦理。(新進行政類約用人員以高中(職)畢業學歷進用者,薪資為31,450元) |
| 工作地址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總務處事務組場地管理中心(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29號) |
| 聯絡E-Mail | 3392iquality@ntnu.edu.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聯絡人:總務處事務組會場服務中心吳小姐、聯絡電話:(02)7749-5316或事務組于小姐、聯絡電話:(02)7749-19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