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課員(預估缺)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3-06-01~2023-06-08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合格實授具可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近5年內無記過以上行政處分。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本處風景區遊客服務、行銷企劃及活動辦理事項。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政府風景區管理處(桃園市桃園區公園路42號) |
聯絡E-Mail | 10013446@mail.ty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投遞方式:線上應徵 請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請上傳相關附件(如檢具資料該點所列) 二、檢具資料: 公務人員一般履歷表、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及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資料不全逕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三、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並擇優正取1名、備取1至2名,正取人員未依限報到,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四、聯絡人及電話:風景區管理處薛小姐03-3946061#1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