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故宮博物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6-01~2023-06-14 |
資格條件 | (一)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視覺設計、文創及文史哲相關學士級(含)以上學歷。 (二)主動積極、抗壓性高、擅於溝通、認真負責、能獨立規劃與執行專案業務。 (三)具視覺設計及社群行銷活動能力等,能操作影像及數位軟體能力者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第28條第1項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不得任用等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彙整本院展覽、教育及博物館商店相關活動,行銷活動整合視覺化設計,包括規劃活動主視覺、海報DM設計、網路平台活動視覺及周邊相關設計並確認彙整資訊內容之正確性及可行性等,對博物館行銷具興趣與熱忱,且善於溝通協調。 (二)行銷業務處社群行銷及數位平台貼文撰寫與互動。 (三)辦理本院附設博物館商店暨網路商城(含故宮精品網路商城網頁設計美感、使用者介面及購物流程之合理性及順暢度)行銷活動相關視覺化設計審查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二段221號。 |
聯絡E-Mail | jocelyn2820@npm.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於112年6月14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請務必填寫自傳並確認歷任職務任職起迄年月、銓敘審定、考績、獎懲、考試、學歷等資料之正確性)。如有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專業證照或與任用資格相關資料)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後上傳。 (二)非現職人員請於112年6月14日前將公務人員履歷表及以下表件:1.符合資格條件相關科系之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考試及格證書影本、2.派令影本及銓敘部審定函影本、3.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影本、4.最近五年獎懲令、5.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專業證照、語言能力證明)影本送達,逾期恕不受理,郵寄至「國立故宮博物院人事室林小姐收」(地址:11143臺北市士林區力行街11號),並於信封註明「應徵行銷業務處綜合行政職系辦事員」。 (三)凡資格經審查符合者,擇優(必要時得先舉行測驗)通知面試(得以視訊方式進行);未獲通知面試者,將不另行通知。本次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至多2名,期限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聯絡人:林小姐02-28812021#2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