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交通部航港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1-20~2025-11-24 |
| 資格條件 | (一)國籍:具中華民國國籍,不得兼具外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 (二)年齡:不拘(惟約僱人員年滿65歲強制離職)。 (三)兵役:男性須役畢或依法免役。 (四)學歷: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者。 (五)專業能力:PowerPoint、Word、Excel軟體操作熟練。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七)歡迎身心障礙朋友踴躍報名。 |
| 工作項目 | (一) 協助船舶檢查及登記註冊相關業務。 (二) 一般綜合性業務。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435058臺中市梧棲區中二路720號(交通部航港局中部航務中心)。 |
| 聯絡E-Mail | khhuang@motcmpb.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14年11月24日(星期一)止。 (二)報名方式:請於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採線上報名如下: 1.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完成註冊並重新登入填寫履歷及上傳最高學歷、相關工作證明或專業證照文件(男性併檢附兵役或免役相關證明文件),且自傳不得空白。不符報名資格者,恕不通知補件。 2.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 (三)甄選方式: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除正取1名外,並得依甄選結果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 (四)本職缺約僱期限自實際僱用之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到職前1日即終止僱用,以約僱4等250薪點34,775元進用。 (五)連絡電話02-89782779人事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