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 職稱 | 助理工程員 |
| 職系 | 景觀設計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2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1-20~2025-11-30 |
| 資格條件 | 1.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學歷。 2.近三年考績二甲一乙以上。 3.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且具景觀設計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限制轉調及其他不得任用之情事者,惟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例外情事者,須檢具證明文件。 |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本市市轄河川區排河道整治及疏濬、防汛道路設施等業務。 二、辦理指定市區排水之設施操作及修繕工程、植栽綠化工程設置等業務。 三、辦理市管水利建造物檢查、防汛期間相關事務工作等事項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31樓(西側) |
| 聯絡E-Mail | AK1932@ntpc.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本職缺徵才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請將下列資料電子 檔上傳至該系統(依序掃描為1個檔案上傳):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證件 4.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5.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 6.其他專長證件資料。 二、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三、經甄試錄取者,由本局通知當事人,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有關規定辦理,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 員均不適合,得予從缺。 四、本次視甄試成績擇優錄取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為限。 五、聯絡人:呂先生,聯絡電話:02-29603456轉4894。 備註: 1、應徵本職缺請毋須寄送紙本履歷資料,並請務必上傳應檢附相關資料電子檔(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亦不通知〉。 2、「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雇主於僱用勞工時,應施行體格檢查,故本局新進人員報到時,皆應檢附規定期限內之體格健查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