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雙溪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臨時人員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 備取:2人 (候用期限:3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9-09-20~2019-09-30 |
資格條件 | 1、年滿20歲以上,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2、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之經驗者佳,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及汽機車駕駛執照。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4、進用期間:自108年11月1日起(預估缺)。 |
工作項目 | 1.里辦公處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2.每月新臺幣23,600元。(配合基本工資調整)。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雙溪區東榮街25號 |
聯絡E-Mail | AM0446@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報名方式:請檢附下列資料(一律以A4規格繳交)。採通訊(以郵戳為憑)或親送報名。逕寄「227新北市雙溪區東榮街25號,新北市雙溪區公所秘書室收」資料不全者以資格不符論(含未於報名表簽章欄位親自簽名或僅以電腦打字代替親自簽名、未使用本所報名表者)。 (1)報名表。(請至本所網站下載) (2)國民身份證影本(正反面印同一頁)。 (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4)男性需附退伍令影本或無兵役證明影本。 (5)相關經歷資料。 2、甄試方式: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談後進行甄審程序,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人員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寄回;如有疑義請洽本公所查詢電話:24931111轉 1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