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議會 徵求 組員~2018-10-30

徵才機關 基隆市議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人事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組員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0-基隆市
有效期間 2018-10-26~2018-10-30
資格條件 一、具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歷(法律、政治或公共行政等相關科系尤佳)。
二、公務人員高考三級、特種考試三等(乙等)以上(含薦任升官等訓練或相當之其他升官等考試及格)。
三、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以現任人事行政職系職務並辦理人事行政業務10年以上者優先。
四、最近5年年終考績4年列甲等,1年列乙等。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
工作項目 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 基隆市議會人事室(基隆市信義區壽山路5號)
聯絡E-Mail hain102@km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於信封註明「應徵基隆市議會人事室組員」及白天聯絡電話或行動電話,並依序將下列資料之影本於107年10月30日前(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親送或郵寄至基隆市議會人事室吳先生收(基隆市信義區壽山路5號,聯絡電話:02-24266135轉129):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應包含基本資料、考試、任免銓審、考績、獎懲及自傳)。
(二)考試及格證書。
(三)最高學歷證件。
(四)銓敘部審定函。
(五)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二、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資歷審查合格者,本室得擇優通知面試,錄取正取1名。
三、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於應徵資料封面左上角註明,並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請貼足額之郵資,郵資不足則以平信寄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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