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澎湖縣白沙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 |
職稱 | 村幹事 |
職系 | 一般民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8-澎湖縣 |
有效期間 | 2017-11-16~2017-11-20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銓敘合格實授委任第四職等以上,具一般民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各款情事、特考特用調任限制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村民申請服務及訪問村民探求民間疾苦事項。 二.辦理村民大會及其他各項會議。 三.協助執行兵役動員事項。 四.推行村里公共建設環境衛生及社會救助事項。 五.推行村里鄰內住戶敦親睦鄰守望相助事項。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澎湖縣白沙鄉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依序檢附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貼妥正面半身照片,書寫、打字或人事系統下載列印皆可,需含300字內自傳)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證件 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銓敘審定函、訓練進修等相關證件資料影本。 二、於106年11月20日(星期一)中午下班前,於上班時間,親自或委託至澎湖縣白沙鄉公所人事室報名(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棄權論)。 三、若資格不符,證件不全或未經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 四、聯絡電話:(06)9931001轉160 高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