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徵求 室主任~2018-02-22

徵才機關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
職稱 室主任
職系 醫學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正取1名,備取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8-02-02~2018-02-22
資格條件 (一)資格條件:具有高考三級以上或相當等級以上特種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八職等以上合格實授,最近三年年終考績二年列甲等或一年列甲等
二年列乙等,且具調任醫學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並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情事者。
(二)遴選方式:以專案報告及面試方式進行(請預先準備專案報告PPT電子檔),總分 8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其中專案報告成績佔70%,面試成績佔
30%。
1. 專案報告題目為「如何使聯醫醫學工程室成為台灣一流的醫療儀器管理部門」,報告時間為15分鐘。
2. 面試時間以5至10分鐘為原則。
工作項目 綜理醫學工程室業務
工作地址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院本部(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9樓)※本院為無菸職場。
聯絡E-Mail A4757@tpech.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7年2月22日止,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逾時不予受理。
(二)報名網址: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website.tpech.gov.tw/job/)徵才公告完成線上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三)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及繳交報名表件(含下載之報名表、身分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專業證照等影本資料,請詳閱
備註欄應繳證件說明)方式辦理。
2.報名表件需於規定期限內以掛號郵寄至「(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林小姐收」,始完成報名程
序,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
3.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四)應繳證件:
1.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website.tpech.gov.tw/job/)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2.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及完整之任免、銓審、考績、獎懲、訓練進修紀錄)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
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4.考試及格證書。
5.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請檢附戶籍謄本) 。
6.退伍令(女性免送) 。
7.現職派令。
8.在職證明正本。
9.經歷證明文件(如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 。
10.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11.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
12.最近五年獎懲令,並得檢附推薦函、聘函及其他教學研究等相關文件。
以上資料除履歷表外均為影本,請以A4 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並於期限內以親送或掛號郵寄至「(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 11樓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林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職系及職稱及白天聯絡電話,以上所需資料及信封上之註記,若提供不實或遺漏,概由當事人負責。
(六)資格初審合格及甄試訊息公告日期:107年3月9日前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才招募」專區「事求人」系統(http://website.tpech.gov.tw/job/)初審公告查詢,不另行通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七)甄試時間及地點: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載明。
(八)待遇:依公務人員俸額表及專業加給表規定支給,另依獎勵金規定進行績效評核發給獎勵金。
(九)注意事項:
1.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
3.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
取資格。
4.錄取人員應於本院通知單送達次日起算3日內(不含例假日及國定假日)回覆到職意願並於規定期限內完成報到,倘逾期未回覆或未於期限內完
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不再進用,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5.錄取後發現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第1 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 條第1 項規定情形者,將依據相關規定辦理。
(十)聯絡方式:人事室林小姐:聯絡電話02-25553000轉2325,傳真電話02-23614854,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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