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技士(280薪點,約新臺幣34,916元) |
職稱 | 約僱技士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8-09-17~2018-09-20 |
資格條件 | (一)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性別不拘,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尤佳(請檢附證明文件)。 (二)熟悉電腦文書處理系統操作(WORD、EXCEL等)、公文文書製作作業,認真負責並具溝通協調能力,需能配合假日活動之輪值。 |
工作項目 | 辦理電腦硬體、列表機、資訊網路、電腦軟體及系統、網頁管理維護管理、公告業務、電話系統管理維護、處務系統建置、保全管理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17號7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八、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一)時間:107年09月17日起至107年09月20日止。 (二)地點:本處人事機構(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17號,電話:23514078分機1770或1771)。 (三)方式:請於107年09月20日前,掛號郵寄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17號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人事室收(信封上請務必註明「應徵秘書室約僱技士」);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請至本處官網:http://www.tcyd.gov.taipei/機關徵人/下載簡章及報名表件),逾期不予受理,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恕不退件及函復。 九、繳驗表件:【報名時繳交證件影本,證件以A4紙影印。】 (一)甄選報名表1份並貼妥最近1吋正面半身照片1張。 (二)最高學歷證件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前項工作離職證明書(無則免附)。 十、甄選方式: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談事宜,不合者恕不退件及通知。 十一、應徵人員如成績未達錄取標準,本處得斟酌實際情況從缺。 十二、詢問相關業務問題請電洽秘書室郭主任(電話:02-23514078轉分機17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