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徵求 技士~2018-08-30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園藝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備取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8-08-20~2018-08-30
資格條件 1.國內外之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以上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
2.經銓敘審定現敘委任第5職等以上,且具調任「園藝」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3.工作積極認真、品德操守良好、具服務熱忱者。
4.無公務人員考試所定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形。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1.辦理農業振興方案(園藝植物栽培、繁殖、品種改良及技術推廣、示範)計畫推動及計畫統籌綜整工作。
2.臺北市特色農作物栽培、繁殖、品種改良及技術推廣與輔導。
3.本市各農會所輔導之產銷班業務控管及考評。
4.農會輔導及農民健保暨老農福利津貼業務審查與現勘。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樓北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請有意願報名參加甄選且符合前述各項資格條件者,於107年8月30日以前(以郵戳為憑),檢具下列證明文件:1.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含照片、自傳及本人簽名)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3.畢業證書影本4.現(原)職銓敘部審定函及派令影本5.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等資料,逕寄至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人事室王小姐收【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5樓西北區產業局人事室】,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農業發展科技士職務)。經查具有應徵職務任用資格者,將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如資料不全者,恕無法參加面試,面試成績達80分以上者方得錄取;未具應徵職務任用資格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另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如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件俾利郵寄。另視本次甄選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視徵才情形增列備取1名,候用期間為3個月。如有疑義,洽詢電話:02-27256655 王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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