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議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組員(預估缺) |
職系 |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9-06-19~2019-06-24 |
資格條件 | 1、大學以上畢業。 2、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機關銓敘審定,具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公務人員考試法規定限制轉調情事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及其他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議案相關公文之辦理。 2、議案系統相關資料建檔。 3、各項會議準備相關工作。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仁愛路4段507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請於108年06月24日(星期一)前,將下列資料以A4格式依序裝訂,逕寄臺北市信義區仁愛路4段507號人事室李先生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本會組員(預估缺)職務),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請附2吋大頭照)。 (二)最高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三)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四)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五)最近銓敍審定函影本。(六)最近五年獎懲。 二、聯絡電話:李先生(02)2729-7708分機8814。 備註: 一、應徵人員不得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各類考試限制轉調之情事。 二、 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