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宜蘭縣政府警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一職等至委任第三職等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6-宜蘭縣 |
有效期間 | 2019-04-26~2019-05-02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關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委任第一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有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三)須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四)非現職或離職警察人員。 |
工作項目 | 辦理一般行政工作及其他交辦事項等。 |
工作地址 | 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二段167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備檢資料(以A4格式依序裝訂整齊): 1.公務人員履歷表(詳填各項資料並附照片、聯絡電話)。 2.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最近銓敘部審定函、現職派令、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影本。 3.108年5月2日前親送或寄達(非郵戳為憑)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地址:宜蘭市中山路二段167號),封面請註明「應徵書記」,逾期送達或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二)甄試程序:先以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視學、經歷擇優通知參加甄試(面談時間及地點另訂);資格不符、書面審查不符需求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三)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