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暖暖區公所 徵求 約僱人員(技佐職務代理人)~2019-06-03

徵才機關 基隆市暖暖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技佐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0-基隆市
有效期間 2019-05-21~2019-06-03
資格條件 1.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7條已屆限齡退休及第28條不得任用等各款情事之一者。
2.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土木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三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經驗者。
工作項目 1.辦理工程勘查、設計、發包、驗收等相關工作。
2.辦理農林、畜牧、工商等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基隆市暖暖區公所(基隆市暖暖區東勢街2號)
聯絡E-Mail person@klnn.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本職缺以約僱四等250薪點進用(月支報酬新台幣31,175元),僱用期限自僱用生效日起至108 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土木工程科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期滿即無條件解僱。
2.意者請填具履歷表(含應徵職務、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性別、目前服務機關、職務、學歷、經歷、自傳及個人聯絡資料等),並備妥最高學歷證明、經歷證明等佐證文件及身分證正反面等資料,於108年6月3日前e-mail至person@klnn.gov.tw,並請來電確認〈02-24579121分機203/顏小姐〉,或將前列資料寄達基隆市暖暖區公所(基隆市暖暖區東勢街2號)人事單位收,逾期不予受理。
3.本所將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進行面試,經甄審通過後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算);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及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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