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
職稱 | 專員 |
職系 | 法制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17-06-03~2017-06-16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法律相關科系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考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以上考試及格,現敘合格實授薦任第7職等,具法制職系任用資格,且具工作經驗3年以上。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及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四)最近五年內考績,三年以上甲等。 ※其他: (一)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局將擇優舉行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二)資格不符者請勿寄送,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及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四)本次公開徵才,除正取名額外,得依缺額數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行政訴訟、自治法規、行政規則研議等法制業務。 (二)辦理住宅企劃相關業務及交辦專案性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臺中市西區民權路99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檢附下列資料於106年6月16日(星期五)前(以郵戳為憑)寄臺中市西區民權路99號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都發局人事室代收)。履歷表(3份)及其他附件資料(1份)請雙面列印並以A4格式依序裝訂,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法制職系專員(住宅發展工程處)」及聯絡電話號碼。 *公務人員履歷表 *考試及格證書 *最高學歷證書 *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簡要自傳一份(A4格式 以600字為限) *其他專業證照 (以上證件均請附影本並請註明應徵職缺) 連絡人:李小姐 連絡電話:04-22289111#657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