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徵求 專員~2017-06-16

徵才機關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職稱 專員
職系 法制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17-06-03~2017-06-16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法律相關科系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考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以上考試及格,現敘合格實授薦任第7職等,具法制職系任用資格,且具工作經驗3年以上。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及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四)最近五年內考績,三年以上甲等。
※其他:
(一)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局將擇優舉行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二)資格不符者請勿寄送,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及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四)本次公開徵才,除正取名額外,得依缺額數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工作項目 (一)辦理行政訴訟、自治法規、行政規則研議等法制業務。
(二)辦理住宅企劃相關業務及交辦專案性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臺中市西區民權路99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檢附下列資料於106年6月16日(星期五)前(以郵戳為憑)寄臺中市西區民權路99號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都發局人事室代收)。履歷表(3份)及其他附件資料(1份)請雙面列印並以A4格式依序裝訂,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法制職系專員(住宅發展工程處)」及聯絡電話號碼。
*公務人員履歷表
*考試及格證書
*最高學歷證書
*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簡要自傳一份(A4格式 以600字為限)
*其他專業證照
(以上證件均請附影本並請註明應徵職缺)
連絡人:李小姐 連絡電話:04-22289111#65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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