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大里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4等250薪點(月薪新臺幣30275元尚需扣除勞健保及離職儲金自付部份)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2 |
性別 | 約僱人員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17-05-17~2017-05-31 |
資格條件 | (一) 男女皆可。 (二) 學經歷:國內大專院校測量製圖相關系所畢業,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並具地籍測量專業訓練4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測量工作經驗者。(請檢附相關經歷證明) (三)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並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四) 需具備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使用能力 (五) 工作態度積極、認真負責、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者。 |
工作項目 | 辦理地籍測量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大里地政事務所(41265臺中市大里區東榮路296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檢附個人履歷表、自傳(含照片及日間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相關經歷證明或其他(專業能力證明,如學分證明、各項證照等),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裝訂整齊,於106年5月31日前,親自(委託)報名或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至臺中市大里區東榮路296號台中市大里地政事務所人事室收(請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以郵戳或章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二)、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撤銷僱用通知書。 (三)、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另行以電話通知面試,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本甄選案除正取2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至4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1個月內。錄取結果公告本所網頁。 (五)、聯絡電話:04-24818870轉504人事室。 其他說明: 僱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06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約106年10月—107年3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