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雲林縣斗南鎮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一般民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63-雲林縣 |
有效期間 | 2019-12-20~2019-12-23 |
資格條件 | 一、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符合社會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及臺灣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之不得任用情事。 三、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四、若有公務員懲戒法第12條至第15條移送懲戒者,請於履歷表首頁右上角敘明,若註記不實而影響陞遷作業或當事人權益者,由當事人自行負責,如經錄取者,本所得撤銷其錄取資格。 |
工作項目 | 辦理社會行政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雲林縣斗南鎮公所(雲林縣斗南鎮西歧里文昌路200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附完整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人事服務網ECPA下載最新履歷資料,需貼相片及親自簽名)、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等證件影本(以上資料採A4紙張格式,依序排列裝訂),由應徵者簽章並註記「與正本相符」,俾憑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等有關規定辦理;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之職務,於截止日17:30前送達斗南鎮公所人事室,逾期不予受理。 二、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聯絡電話:05-5973111#173。 四、本次甄選除正取外,得酌增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